近日国办发文明确规定
要求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
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
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
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
小区配套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
一纸文件,引发轩然大波
“私立幼儿园退出历史舞台”
“国家将取消私立幼儿园”
这样的信息,刷爆了许多人的朋友圈
引来不少桂林家长担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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媒体对政策的误读
1月22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》,里面提到“幼儿园不得办成营利园”: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后,应当由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,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。
部分媒体据此得出“结论”: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,就是不得办民办园。实际上,这里边有逻辑谬误。▼
《通知》强调,小区配套幼儿园可以办成普惠性民办园;而普惠性民办园就是私立幼儿园。
“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”,是针对小区配套幼儿园来要求的,并没有要求其他场所的幼儿园不能办成营利性幼儿园。
因此,私立幼儿园、营利性幼儿园退出历史舞台完全是误读。
什么是“普惠性幼儿园”
“普惠性幼儿园”一般包括三个类型的幼儿园:一是公办幼儿园;二是集体或单位开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;三是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。
“普惠性幼儿园”应具有以下特征:一是达到教育部门规定办园基本标准;二是面向社会大众招生;三是经政府认定、接受财政扶持、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接受政府指导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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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小区配套幼儿园集中治理
实际上,《通知》是为了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,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、建设、移交、办园等情况进行治理。
国家督学、广西教育学会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胡明介绍,早在2010年,国务院就明确提出,小区配套幼儿园建好后,应交由当地政府或教育部门进行管理,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。
在广西,近几年落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,部分已交给城区教育局,但早些年的小区配套幼儿园,开发商已招租或招卖,很难按政策管理。
《通知》释放出一个信号,国家要对所有小区配套幼儿园进行梳理和整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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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广西正根据国家要求,研究制定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方案。
去年,广西出台相关政策,对民办教育机构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。开办者可自主选择开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,目前民办幼儿园也正在做分类管理的工作。
我区幼儿园的公办资源有限,是鼓励民办幼儿园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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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通知》里有哪些利好
《通知》里有很多好政策,小编简单划重点,帮助家长们快速get~
城镇小区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:
按照相关标准,所有的新建小区都必须配套幼儿园,老旧小区没有配套的要通过改建、补建、就近新建、置换等方法解决。
——小区必须有幼儿园,若是自家小区比较小,应该在相邻的地方解决;如果以前没建设幼儿园,那就要通过各种方法建一个,保证适龄儿童就近入园。
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如期移交:
已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应按照规定及时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,未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应限期完成移交,对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。
——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对移交的幼儿园办理土地、园舍移交及资产登记手续。除了教育局统管的,对已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,要求各地必须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,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。
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:
办成公办园的,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机构编制、教师配备等方面的工作;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,要做好对相关机构资质、管理能力、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,明确补助标准,加强对普惠实效及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。
关于配套幼儿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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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料来源:自治区教育厅,南国早报